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本网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制定宣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治理步伐》(以下简称《步伐》),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步伐》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革新决策安排的重要举措,在总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革新以来执法步队治理和能力提升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要求,增强可操作性。
《步伐》共6章45条,主要划定了以下内容:一是严格执法机构和人员治理。划定了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主要职责,对各级农业农村部离开展办案指导、统筹使用执法力量、治理执法人员资格、开展执法培训和练兵交锋等事情作出具体划定。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增强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治理,细化了执法公示、全历程纪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文书制作、自由裁量、着装亮证等重点环节的程序规则,明确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六禁绝”划定和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要求。三是包管执法条件。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分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经费财务包管要求,增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凭据农业行政执法事情实际需要配置执法执勤用房和执法装备,对制式打扮、标识标记的规范治理作出具体划定。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健全了执法监督机制,划定上级农业农村部分应对下级农业农村部分及其执法机构执法事情情况进行监督,完善了案件督办、档册评查、考核评议、统计报送等内部监督步伐,明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分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责任追究和应急处理机制。